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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嚴查瘋狂大貨車保護傘:查處公職人員122人
原標題:哈爾濱嚴查“瘋狂大貨車”保護傘:查處公職人員122人
“這些收保護費的終於完蛋瞭,大貨車問題有望根治瞭!”聽到徹查“瘋狂大貨車”的新聞報道後,哈爾濱億鑫出租車公司的趙師傅高興地講到。6月28日,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欄目報道,哈爾濱市紀委監委成立專案組,協調公安、法院、檢察等各方面力量,打掉6個涉惡“保車團夥”,查處充當“保護傘”的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122人。
失去“保護傘”的大貨車不再狂躁,讓哈爾濱市民看到瞭希望,也讓人們真切感受到“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結合起來”的力度和價值。哈爾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劉興東講到,正是在這一思路的指引下,哈爾濱市才挖出瞭“瘋狂大貨車”頑疾的病根,從而跳出瞭“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怪圈。
本文圖片均來自“中國紀檢監察報”微信公眾號
“瘋狂”背後是腐敗,除惡務盡必須打掉“保護傘”
長期存在的黑惡勢力背後,往往都有“保護傘”。哈爾濱市的大貨車之所以越來越“瘋狂”,原因也是如此。
“瘋狂大貨車”問題在哈爾濱市由來已久。2005年4月哈爾濱日報刊發的報道中,就已將違規運輸建築殘土的大貨車定義為哈爾濱的靜電除油煙機價格“公害”。當時的哈爾濱市民相互叮囑:上街要小心,“瘋狂殘土車”又出動瞭!
為管住這些橫沖直撞的大貨車,十多年來哈爾濱采取瞭一系列措施,開展瞭各類專項治理行動。2015年3月,哈爾濱市公安交警部門發佈消息,指出此前三年哈市公安交警部門累計組織專項整治行動146次,查處超載、涉牌涉證等關聯交通違法50餘萬件,暫扣違法貨運車1.9萬臺次。僅公安交警部門一傢就年均整治48次,力度可謂不小。但多年下來,哈爾濱的“超”與“治超”卻始終並行“在路上”——整治時情況好轉,風頭一過立即反彈。
與治超工作並行在路上的,還有哈爾濱市的“保車團夥”。一位任姓大貨車主告訴記者,他從2011年起經營過幾年大貨車,當時就已經有瞭保車人。“這些人跟交警很熟,啥事都能擺平”。
“保車團夥”從交警那裡得到瞭哪些保護?從專案組工作人員劉軼修介紹的情況看,“保護傘”至少有四種表現:一是濫用職權“開綠燈”。一些交警執法人員收到“保車團夥”的好處費後,授意在其所保大貨車的顯著位置粘貼標識暗號,以便轄區交警予以“關照”。二是幹預執法“打招呼”。直接給交警執法人員下達指令,要求給與保護或免予處罰。公安交警呼蘭大隊原大隊長於廣軍就曾向隊裡的交警提出,凡從靜電機保養商人倪某工地出入的違規大貨車一律放行。三是泄露秘密“賣人情”。用打電話、發微信等方式,把工作信息泄露給“保車團夥”。阿城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安全員王偉,20餘次將執勤信息泄露給“保車團夥”。四是組團違規“輕處罰”。違規改變交通違章處罰種類,甚至直接刪除違章記錄,使違規大貨車減輕或免予處罰。市公安交警支隊巡邏大隊原副大隊長李名實等4人,就組團減輕或免予處罰交通違法案件955件。
從提前打招呼到現場放行,從檢查前泄露執勤信息到處罰後消除違章記錄,這樣一套全方位、零風險的“保護”,直接把“治超”變成瞭“致超”。“保車團夥”把貨車司機和公安交警執法人員聯系起來後,沒有“人脈”的普通貨車司機隻需交上一筆費用,就可以享受到超載超速輕罰、免罰服務。大大小小的“保護傘”下,“保車團夥”成員“惡”得肆無忌憚,貨車司機“超”得心安理得,一輪又一輪的整治行動失去瞭本來的意義,夜幕下的哈爾濱變成瞭一座瘋狂賽車城,每年發生數十起惡性肇事案件,不僅市民飽受其苦,更嚴重損害瞭黨和政府的威信。
當公安交警執法人員與貨車司機、“保車人”之間形成相互利用的利益鏈條,走上以惡養腐、以腐護惡的道路後,隻有打掉“保護傘”,才能根除“保車團夥”,解決“瘋狂大貨車”問題。
“從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定位出發,推動掃黑除惡和反腐敗結合起來,我們從一開始就把重點鎖定在‘保護傘’上,僅核查公安交警部門處罰卷宗就達30670冊”,該案專案組組長、哈爾濱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金錦德講到。對此,黑龍江省委、哈爾濱市委旗幟鮮明。省委書記張慶偉強調,“堅決打掉‘保護傘’、切斷利益鏈”;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常松要求,“堅決懲治放縱、包庇黑惡勢力甚至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王兆力批示,“深挖‘保護傘’和不作為”。
2017年10月23日,專案組正式成立。歷時7個多月,排查出哈爾濱市公安交警巡邏大隊以及道裡、道外、南崗、香坊、平房、阿城等公安交警大隊近百名交警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作出瞭黨紀、政務處分,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打掉瞭“保護傘”,掐斷瞭利益鏈,盤桓哈爾濱市十多年的“保車團夥”立刻作鳥獸散。大貨車主老任介紹,現在全市上下,都沒人敢做“保車生意”瞭。
“瘋狂大貨車”“保護傘”涉案人員庭審現場。
市場混亂背後是監管缺失,源頭治理必須解決不作為問題
6月25日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關於查處“瘋狂大貨車”“保護傘”的通報中,14名區城管執法局和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的公職人員因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一位長期關註治超工作的人士表示,這些處分抓住瞭治超工作的關鍵。
對此,大貨車主老任深有同感。老任講到,貨車車主之所以願意和“保車團夥”合作,願意“多拉快跑”,說到底都是貨運價格的問題。哈爾濱市財政局曾組織測評,當地拉一立方殘土的成本價約為35元,但在“保車團夥”的惡意競爭下,一些合同價甚至壓到瞭20元,連成本價都不到。
“治超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門是末端,交通、城管等部門是源頭,同樣負有重要監管職責”,專案組工作人員劉軼修講到。2007年,交通部等九部委印發《全國車輛超限超載長效治超實施意見》,明確瞭公安、交通、發改委、質監等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2016年,進一步明確實施“一超四罰”,即對超限運輸車輛的承運人、裝載企業、貨運企業和駕駛員一並處罰。
但從專案組的調查情況看,十多年來很少看到城管、交通部門出手,對貨運場站、非煤礦山、建築工地以及運輸公司等做出處罰。以城管局為例,發現超載車輛後,他們既可以依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罰司機,也應該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調查處理建設單位。劉軼修說:“這些部門如果管理到位,大多數超限貨車就跑不到馬路上來。但他們都是老太太吃柿子——撿軟的捏,隻查處大貨車超載,不調查出殘土的施工單位”。
監管形同虛設,貨主無人管問,自然希望價格越低越好。在貨主和“保車團夥”的默契配合下,哈爾濱市的貨運市場秩序越來越亂。這種不作為的態度和行為,實際上助長瞭“保車團夥”和瘋狂大貨車的滋生蔓延,也成為某種意義上的“保護傘”。
“把掃黑除惡和反腐敗結合起來,政治站位尤其重要。既要考慮出發點,也要考慮落腳點”。劉興東介紹,按照中央掃黑除惡部署和中央紀委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意見要求,哈爾濱市紀委監委積極參與專項鬥爭,從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高度把握出發點,從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角度衡量落腳點,努力在兩者之間把準掃黑除惡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結合點。
以罰代管無法抓實治超工作,壓實監管責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治理“瘋狂大貨車”行動中,哈爾濱市紀委監委沒有就案辦案、就事論事,而是堅持專項治理與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認真查處履行監管職責不力行為,推動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努力取得讓老百姓滿意的效果。
壓力下傳,責任上肩。隨著整治“瘋狂大貨車”行動的深入開展,哈爾濱市有關部門行動瞭起來。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之間落實瞭信息推送機制,發現超載行為後,根據職責及時向其他部門推送信息,協同跟進查處,實施“一超四罰”。交通部門加大瞭對運輸企業的監管和查處力度,不斷釋放震懾信息。城管部門建立瞭建築工地監管視頻平臺,在所有開槽工地的門前安裝攝像頭,實施24小時監控……
一系列措施的實施,不僅強化瞭監管,也讓哈爾濱市運輸市場逐漸好轉。采訪中,哈爾濱市某運輸公司經理告訴記者,自從市紀委整治“瘋狂大貨車”問題以來,市區的貨運價格已經慢慢上升瞭。
“保護”背後是失責,根治“保護傘”必須壓實管黨治黨責任餐廳油煙處理設備
徹查“瘋狂大貨車”問題後,哈爾濱市委、市紀委將公安交警系統的問題定性為“自上而下的系統性、塌方式腐敗”。
雖然從查處結果講,公安交警系統絕大多數涉案人員的涉案金額並不多,而且大多是科級以下幹部,屬於典型的“微腐敗”。但從范圍上看,涉及近百名交警違紀違法,而且市公安交警支隊13個大隊中,12個大隊都有民警涉案。由此來看,明顯帶有系統性、塌方式腐敗特征。
“瘋狂大貨車”問題中,公安交警系統的違紀違法手段並沒有很強的隱蔽性,卻能長期提供保護。分析這些涉案人員的表現,既有過去的存量問題,也有新的增量表現;既有公安交警道裡大隊原大隊長明常清這樣,“六項紀律”全犯卻不查不覺的問題,也有像公安交警顧鄉大隊民警宋勇一樣,長達3年多時間裡違規消除違章記錄9000多條無人過問的情況。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反映出違紀違法人員黨性喪失、行為底線徹底失守,也反映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缺失。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塌方式腐敗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型。在此次徹查“瘋狂大貨車”問題之前,“保車團夥”已經露出瞭端倪,但卻沒有敲響哈市公安交警系統的警鐘。2009年哈爾濱市公安交警部門組織的一次夜查中,已經發現大貨車司機把車主姓名掛在前風擋玻璃上。2014年,當地根據舉報查處瞭數名交警執法人員,涉案社會人員中就包括“保車團夥”成員。2016年,新京報整版報道哈爾濱市依蘭縣相關問題,明確指出公安交警與“保車團夥”相互勾結,依然沒有引起充分重視。
“如果公安交警系統能把管黨治黨責任扛起來,能針對苗頭問題痛下決心、深挖細查,‘保護傘’問題決不至於大面積存在,更不會發展成為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專案組工作人員講到,說到底,根子還在於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沒有扛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管制度成瞭“稻草人”。
劉興東介紹,從哈爾濱市前一階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看,一些地方和領域特別是農村基層地區,之所以出現黑惡勢力,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存在薄弱點。“如果不壓實責任,打掉一批‘保護傘’後,下一批還會冒出來”。
6月27日,哈爾濱市公安機關召開警示教育大會,並將這一天明確為哈市公安局每年的“警示教育日”。與此同時,哈爾濱市公安局黨委出臺瞭“六個凡是、六個一律”禁令,全面開展隊伍作風、接處警、執法質量、交警和派出所、民警勾結“黑中介”等專項整治,並成立重點工作督察組進駐交警支隊,對黨風廉政建設、作風整頓等進行全面督導。
劉興東介紹,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理,現在哈爾濱市區的超載超限已經明顯減少,貨車運營市場秩序也在日趨規范。更重要的是,通過治理壓實瞭責任、贏得瞭民心,讓老百姓看到黨和政府是在真幹事,而且能幹成事。
來源:原曉紅/中國紀檢監察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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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收保護費的終於完蛋瞭,大貨車問題有望根治瞭!”聽到徹查“瘋狂大貨車”的新聞報道後,哈爾濱億鑫出租車公司的趙師傅高興地講到。6月28日,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欄目報道,哈爾濱市紀委監委成立專案組,協調公安、法院、檢察等各方面力量,打掉6個涉惡“保車團夥”,查處充當“保護傘”的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122人。
失去“保護傘”的大貨車不再狂躁,讓哈爾濱市民看到瞭希望,也讓人們真切感受到“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結合起來”的力度和價值。哈爾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劉興東講到,正是在這一思路的指引下,哈爾濱市才挖出瞭“瘋狂大貨車”頑疾的病根,從而跳出瞭“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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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背後是腐敗,除惡務盡必須打掉“保護傘”
長期存在的黑惡勢力背後,往往都有“保護傘”。哈爾濱市的大貨車之所以越來越“瘋狂”,原因也是如此。
“瘋狂大貨車”問題在哈爾濱市由來已久。2005年4月哈爾濱日報刊發的報道中,就已將違規運輸建築殘土的大貨車定義為哈爾濱的靜電除油煙機價格“公害”。當時的哈爾濱市民相互叮囑:上街要小心,“瘋狂殘土車”又出動瞭!
為管住這些橫沖直撞的大貨車,十多年來哈爾濱采取瞭一系列措施,開展瞭各類專項治理行動。2015年3月,哈爾濱市公安交警部門發佈消息,指出此前三年哈市公安交警部門累計組織專項整治行動146次,查處超載、涉牌涉證等關聯交通違法50餘萬件,暫扣違法貨運車1.9萬臺次。僅公安交警部門一傢就年均整治48次,力度可謂不小。但多年下來,哈爾濱的“超”與“治超”卻始終並行“在路上”——整治時情況好轉,風頭一過立即反彈。
與治超工作並行在路上的,還有哈爾濱市的“保車團夥”。一位任姓大貨車主告訴記者,他從2011年起經營過幾年大貨車,當時就已經有瞭保車人。“這些人跟交警很熟,啥事都能擺平”。
“保車團夥”從交警那裡得到瞭哪些保護?從專案組工作人員劉軼修介紹的情況看,“保護傘”至少有四種表現:一是濫用職權“開綠燈”。一些交警執法人員收到“保車團夥”的好處費後,授意在其所保大貨車的顯著位置粘貼標識暗號,以便轄區交警予以“關照”。二是幹預執法“打招呼”。直接給交警執法人員下達指令,要求給與保護或免予處罰。公安交警呼蘭大隊原大隊長於廣軍就曾向隊裡的交警提出,凡從靜電機保養商人倪某工地出入的違規大貨車一律放行。三是泄露秘密“賣人情”。用打電話、發微信等方式,把工作信息泄露給“保車團夥”。阿城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安全員王偉,20餘次將執勤信息泄露給“保車團夥”。四是組團違規“輕處罰”。違規改變交通違章處罰種類,甚至直接刪除違章記錄,使違規大貨車減輕或免予處罰。市公安交警支隊巡邏大隊原副大隊長李名實等4人,就組團減輕或免予處罰交通違法案件955件。
從提前打招呼到現場放行,從檢查前泄露執勤信息到處罰後消除違章記錄,這樣一套全方位、零風險的“保護”,直接把“治超”變成瞭“致超”。“保車團夥”把貨車司機和公安交警執法人員聯系起來後,沒有“人脈”的普通貨車司機隻需交上一筆費用,就可以享受到超載超速輕罰、免罰服務。大大小小的“保護傘”下,“保車團夥”成員“惡”得肆無忌憚,貨車司機“超”得心安理得,一輪又一輪的整治行動失去瞭本來的意義,夜幕下的哈爾濱變成瞭一座瘋狂賽車城,每年發生數十起惡性肇事案件,不僅市民飽受其苦,更嚴重損害瞭黨和政府的威信。
當公安交警執法人員與貨車司機、“保車人”之間形成相互利用的利益鏈條,走上以惡養腐、以腐護惡的道路後,隻有打掉“保護傘”,才能根除“保車團夥”,解決“瘋狂大貨車”問題。
“從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定位出發,推動掃黑除惡和反腐敗結合起來,我們從一開始就把重點鎖定在‘保護傘’上,僅核查公安交警部門處罰卷宗就達30670冊”,該案專案組組長、哈爾濱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金錦德講到。對此,黑龍江省委、哈爾濱市委旗幟鮮明。省委書記張慶偉強調,“堅決打掉‘保護傘’、切斷利益鏈”;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常松要求,“堅決懲治放縱、包庇黑惡勢力甚至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王兆力批示,“深挖‘保護傘’和不作為”。
2017年10月23日,專案組正式成立。歷時7個多月,排查出哈爾濱市公安交警巡邏大隊以及道裡、道外、南崗、香坊、平房、阿城等公安交警大隊近百名交警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作出瞭黨紀、政務處分,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打掉瞭“保護傘”,掐斷瞭利益鏈,盤桓哈爾濱市十多年的“保車團夥”立刻作鳥獸散。大貨車主老任介紹,現在全市上下,都沒人敢做“保車生意”瞭。
“瘋狂大貨車”“保護傘”涉案人員庭審現場。
市場混亂背後是監管缺失,源頭治理必須解決不作為問題
6月25日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關於查處“瘋狂大貨車”“保護傘”的通報中,14名區城管執法局和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的公職人員因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一位長期關註治超工作的人士表示,這些處分抓住瞭治超工作的關鍵。
對此,大貨車主老任深有同感。老任講到,貨車車主之所以願意和“保車團夥”合作,願意“多拉快跑”,說到底都是貨運價格的問題。哈爾濱市財政局曾組織測評,當地拉一立方殘土的成本價約為35元,但在“保車團夥”的惡意競爭下,一些合同價甚至壓到瞭20元,連成本價都不到。
“治超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門是末端,交通、城管等部門是源頭,同樣負有重要監管職責”,專案組工作人員劉軼修講到。2007年,交通部等九部委印發《全國車輛超限超載長效治超實施意見》,明確瞭公安、交通、發改委、質監等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2016年,進一步明確實施“一超四罰”,即對超限運輸車輛的承運人、裝載企業、貨運企業和駕駛員一並處罰。
但從專案組的調查情況看,十多年來很少看到城管、交通部門出手,對貨運場站、非煤礦山、建築工地以及運輸公司等做出處罰。以城管局為例,發現超載車輛後,他們既可以依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罰司機,也應該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調查處理建設單位。劉軼修說:“這些部門如果管理到位,大多數超限貨車就跑不到馬路上來。但他們都是老太太吃柿子——撿軟的捏,隻查處大貨車超載,不調查出殘土的施工單位”。
監管形同虛設,貨主無人管問,自然希望價格越低越好。在貨主和“保車團夥”的默契配合下,哈爾濱市的貨運市場秩序越來越亂。這種不作為的態度和行為,實際上助長瞭“保車團夥”和瘋狂大貨車的滋生蔓延,也成為某種意義上的“保護傘”。
“把掃黑除惡和反腐敗結合起來,政治站位尤其重要。既要考慮出發點,也要考慮落腳點”。劉興東介紹,按照中央掃黑除惡部署和中央紀委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意見要求,哈爾濱市紀委監委積極參與專項鬥爭,從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高度把握出發點,從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角度衡量落腳點,努力在兩者之間把準掃黑除惡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結合點。
以罰代管無法抓實治超工作,壓實監管責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治理“瘋狂大貨車”行動中,哈爾濱市紀委監委沒有就案辦案、就事論事,而是堅持專項治理與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認真查處履行監管職責不力行為,推動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努力取得讓老百姓滿意的效果。
壓力下傳,責任上肩。隨著整治“瘋狂大貨車”行動的深入開展,哈爾濱市有關部門行動瞭起來。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之間落實瞭信息推送機制,發現超載行為後,根據職責及時向其他部門推送信息,協同跟進查處,實施“一超四罰”。交通部門加大瞭對運輸企業的監管和查處力度,不斷釋放震懾信息。城管部門建立瞭建築工地監管視頻平臺,在所有開槽工地的門前安裝攝像頭,實施24小時監控……
一系列措施的實施,不僅強化瞭監管,也讓哈爾濱市運輸市場逐漸好轉。采訪中,哈爾濱市某運輸公司經理告訴記者,自從市紀委整治“瘋狂大貨車”問題以來,市區的貨運價格已經慢慢上升瞭。
“保護”背後是失責,根治“保護傘”必須壓實管黨治黨責任餐廳油煙處理設備
徹查“瘋狂大貨車”問題後,哈爾濱市委、市紀委將公安交警系統的問題定性為“自上而下的系統性、塌方式腐敗”。
雖然從查處結果講,公安交警系統絕大多數涉案人員的涉案金額並不多,而且大多是科級以下幹部,屬於典型的“微腐敗”。但從范圍上看,涉及近百名交警違紀違法,而且市公安交警支隊13個大隊中,12個大隊都有民警涉案。由此來看,明顯帶有系統性、塌方式腐敗特征。
“瘋狂大貨車”問題中,公安交警系統的違紀違法手段並沒有很強的隱蔽性,卻能長期提供保護。分析這些涉案人員的表現,既有過去的存量問題,也有新的增量表現;既有公安交警道裡大隊原大隊長明常清這樣,“六項紀律”全犯卻不查不覺的問題,也有像公安交警顧鄉大隊民警宋勇一樣,長達3年多時間裡違規消除違章記錄9000多條無人過問的情況。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反映出違紀違法人員黨性喪失、行為底線徹底失守,也反映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缺失。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塌方式腐敗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型。在此次徹查“瘋狂大貨車”問題之前,“保車團夥”已經露出瞭端倪,但卻沒有敲響哈市公安交警系統的警鐘。2009年哈爾濱市公安交警部門組織的一次夜查中,已經發現大貨車司機把車主姓名掛在前風擋玻璃上。2014年,當地根據舉報查處瞭數名交警執法人員,涉案社會人員中就包括“保車團夥”成員。2016年,新京報整版報道哈爾濱市依蘭縣相關問題,明確指出公安交警與“保車團夥”相互勾結,依然沒有引起充分重視。
“如果公安交警系統能把管黨治黨責任扛起來,能針對苗頭問題痛下決心、深挖細查,‘保護傘’問題決不至於大面積存在,更不會發展成為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專案組工作人員講到,說到底,根子還在於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沒有扛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管制度成瞭“稻草人”。
劉興東介紹,從哈爾濱市前一階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看,一些地方和領域特別是農村基層地區,之所以出現黑惡勢力,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存在薄弱點。“如果不壓實責任,打掉一批‘保護傘’後,下一批還會冒出來”。
6月27日,哈爾濱市公安機關召開警示教育大會,並將這一天明確為哈市公安局每年的“警示教育日”。與此同時,哈爾濱市公安局黨委出臺瞭“六個凡是、六個一律”禁令,全面開展隊伍作風、接處警、執法質量、交警和派出所、民警勾結“黑中介”等專項整治,並成立重點工作督察組進駐交警支隊,對黨風廉政建設、作風整頓等進行全面督導。
劉興東介紹,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理,現在哈爾濱市區的超載超限已經明顯減少,貨車運營市場秩序也在日趨規范。更重要的是,通過治理壓實瞭責任、贏得瞭民心,讓老百姓看到黨和政府是在真幹事,而且能幹成事。
來源:原曉紅/中國紀檢監察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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